我司的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船厂改造工程项目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请有意向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报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船厂改造工程。
(二)委托单位: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简介: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船厂改造工程,位于儋州市白马井镇白马井渔港,占地126亩,项目分两期建设,总造价6866万元,其中一期3975万元,拟在原船厂范围内建设滑道船台作业区,临时车间,临时铰车房,以及对原有750吨主滑道(含水下部位)维修清淤。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编制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船厂改造工程环境评价报告(含陆域环评、海域环评)等报政府部门审批环评的各项材料,成果和服务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符合政府审核部门的审批要求。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报名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具备提供本次服务能力;
(二)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人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记录和书面声明;
(五)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三、报名事宜
(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证;
3.报名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及报价依据等材料原件(需密封)。
以上报名材料需密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送到或邮寄到公司地址。
(二)报名结束时间:2021年7 月21日。
(三)报名(邮寄)地点: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47号港澳申亚大厦14层)
(四)联系人:甘双,联系电话:0898-66520553,15338926518
四、采购合同形式:固定总价。报名人报价原则:总价包干。
五、评选方式:我公司组织人员评审,根据比选人业绩、技术服务能力、质量管理、报价等综合评分,得分高的中选。
六、其他要求:
(一)合同付款方式:分四期付款。
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我方自收到服务单位提供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申请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5%;
2.第二期付款:服务单位向我方提供环评报告(含陆域环评、海域环评)等报政府部门审批环评的各项材料后,在组织专家第一次评审工作会议前,我方自收到服务单位提供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申请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款的15%;
2.第三期付款:环评报告(含陆域环评、海域环评)等报政府部门审批环评的各项材料,通过组织专家第一次评审工作后,我方自收到服务单位提供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申请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款的25%;
3.第四期付款:待环评报告(含陆域环评、海域环评)报告等报政府部门审批环评的各项材料通过政府部门审核批准后,我方自收到环评单位提供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付款申请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35%。
(二)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环评报告(含陆域环评、海域环评)报告初稿等报政府部门审批环评的各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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