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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船厂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船厂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基本完成,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本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将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述

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船厂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洋浦跨海大桥白马井侧桥头东侧,主要对厂区内现有滑道改造后,可承担750吨以下渔船的建造维修任务,建设船台区及横移区,共22个船台位,新建一座临时综合车间一座,一座临时绞车房,一座临时移动式封闭车间。每年可维修数量200艘船舶,制造2艘船舶,拆解80艘船舶。项目涉及滑道区域疏浚工程,疏浚物抛填至向政府部门申报的的抛泥区。项目总投资97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7万元。

  二、项目实施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环境影响

施工期造成的水环境污染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养护、设备清洗等工程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应设置生态公厕将生活污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废水应在施工场地四周建设排洪沟及排水前的沉淀池,使生产废水及雨水在沉淀池内经充分处理后方可外排。设备、车辆洗涤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禁止此类废水直接外排。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运营期本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船只清洗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儋州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船只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少,拟将含油生产废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因此本项目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造成大气污染主要有两个方面因素:一是土地平整、基础开挖等建筑施工作业现场及材料运送、装卸、物料堆场等场所产生的扬尘污染;二是施工过程中挖掘机及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机械尾气。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可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项目主要为焊接烟尘、切割粉尘、刷漆废气。焊接、切割及刷漆晾干作业均位于船台区,室外作业。刷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收集处理,经处理后的刷漆废气通过1个15m高的排气筒(1#)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经移动式颗粒物净化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机械噪声是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通过类比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机械和设备的噪声源强在75-105dB之间。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建设及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加强管理,妥善安排施工计划,并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其维护保养,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投入使用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将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的程度。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造成的噪声影响也最终消失,项目施工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焊机、切割设备、风机、车床、打磨机、移动式颗粒物净化装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移动式活性炭吸附装置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调查,其源强为65~90dB(A)。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厂区合理布局等措施后,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垃圾主要来自拆除就建筑产生的拆除垃圾、施工过程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对基建工程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需分类收集后运送至填埋场集中处理。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后定期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对于建筑垃圾中的稳定成分,如碎砖等,可将其与施工挖出的土石一起堆放或回填;对于如废油漆、涂料等不稳定的成分,采用容器进行收集,并定期清理;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生活垃圾,应采用定点收集方式,设立专门的容器加以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施工期固废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可回收的回收,不可回收的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漆渣和含油污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5)海水

施工期对海水的影响主要为疏浚工程产生的悬浮物扰动。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对区域周围的混水区投放设置防污帘,可以最大限度的控制SS扩散范围,缩短影响时间。此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悬浮物对海水水质的影响,时间是短暂的,这种影响一旦施工完毕,在较短的时间内也就结束。

  (6)生态影响

本项目在海中的施工作业中仅为纵向机械滑道的建设,该工艺会导致局部悬浮物浓度急剧增加,成为影响项目海域生态环境的主导因素。根据施工期疏浚产生的高浓度悬沙主要集中在疏浚源点50m范围内,影响面积较小且影响是暂时的。因此,本项目水工作业基本不会对海洋渔业资源造成明显影响。

对地基开挖后留下的裸露面要采取适当的水土保持措施(如挖设排水沟、沉淀池、设置挡墙等)控制水土流失,并及时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回填、压实、铺设砂石、水泥硬化等),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建设对陆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明显减小。

  7)环境风险

根据本项目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及产生的危废,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二甲苯、丁醇、氧化亚铜、200号煤焦油溶剂、轻芳烃溶剂油、乙炔钢瓶中含有的乙炔。风险物质为油漆中的溶剂油、机油、废柴油、废机油等。

建设单位应在油漆储存间、危险废物储存间地面均铺设防渗塑料板,沿墙脚增高20cm, 房间内各用沙子、铁锹,房间保持通风。油桶、油罐四周设置围堰,围堰内有效容积不少于容器的容积,机修间不少于0.5m3,废油不小于1m3。发生海上溢油事故后应第一时间通知当地海事部门,开展应急事故教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对风险物质采取措施后风险可控,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环保政策和规划。项目建设和投运后,经过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各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情况下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该项目营运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造成影响很小。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可在网站:https://pan.baidu.com/s/1DNcNc9iPmADO0InoI9EChA下载;提取码:ki1e

公示期限: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公众调查范围、意见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

(一)公众调查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意见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任何一种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映给业主单位或环评单位。

  六、联系方式

  (一)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海南省南海现代渔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13907537070

  (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价单位:海南琼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方式:0898-65320049

邮箱:9310519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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